海南自贸港出台所得优惠大汇总
近期,海南在舆论场刷了一波存在感。今年4月1日起,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了“担保即提”和“即购即提” 提货方式。即,2万以下的商品,可以现场提走,在岛内拆封使用。近两年,从“海外购物”到“海南购物”,海南喊出了“国际旅游消费中心”的建设目标。 承接海外消费回流的免税购物, 可谓海南旅游业当仁不让的金字招牌。
从税收制度来看,海南无疑是最特殊的。海南全岛作为海关监管特殊区域——境内关外,正在建立有别于内地的税收制度——“ 零关税、低税率、简税制”。下面,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下海南自贸港出台的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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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企业所得税
1、自贸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
要求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,并对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。
包括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、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19年版)》和海南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
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
仅为设在自贸港的总/分机构的所得享受15%税率
2、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
境外新设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
持股比例超过20%的境外子公司新增直接投资对应部分的股息所得
对被投资国有最低税率限制
3、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
新购置的固定资产(不包括不动产)或无形资产适用
对行业、资产用途没有限制,且可一次性扣除金额门槛统一提高至
2个人所得税
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%的部分,予以免征
包括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以及海南省的人才补贴
在海南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
3增值税
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,简并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车购税、城建附加等税费,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
销售税的具体征收办法
岛内外不同税制下的衔接
42035年前落实
在自贸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负面清单外企业减按 15%征收企业所得税
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 183天 的个人,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,按照 3%、10%、15%三档 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
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
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为地方收入
海南自贸港优惠的税收制度相信会吸引许多企业考虑布局海南,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考虑:
企业战略定位: 明确企业发展方向,规划企业战略定位;
合理筹划: 充分考虑投资控股架构、业务架构运营模式、资金流动性、投融资便利性。跟进海南自贸港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相关政策指引,及时调整企业人员安排和人力资源储备,匹配人才布署。通过业务重组及业务交易安排的梳理和筹划,建立可持续的交易模式,为企业长远业务发展及增长做好准备;
财税成本最优化: 充分考虑岛内外税制的差异,对企业业务布局以及业务模式做出的适当调整。同时应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合理性,以及税收与经济实质相匹配;
落地实施: 提前考虑落地实施的潜在困难,如人力、物力等资源的配置,提前规划落地实施的时间表及项目落地管理制度。